第672章 大明皇帝也干了(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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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时行上奏,请朝廷恩准忠勇抚恤院的筹建,并且希望朝廷能给予一些支持,比如这种母亲仍然健在,但放弃抚养,由朝廷抚养,是不是合乎律法。
朱翊钧一边朱批,一边开口说道:“从内帑拨三十万银,专门用于此事,到时候,给朕也立块碑,放在抚恤院的大门口,他申时行想吃独食?想得美,他松江府是有钱,但朕坐拥江山,也不差钱!”
“建!松江府要建,五大市舶司也要建,京营也要建!军兵牺牲了,家人不愿意养孩子,可以,全都给朕送来,朕来养!”
“律法?朕就是王法!”
朱翊钧的话虽然平静,但冯保听出了陛下心里的怨气,对孩子母亲有怨气,对这些奔着吃绝户、犄角旮旯里蹦出来的亲戚有怨气,而且这股怨气很大很大。
能上忠勇祠的军兵,哪个不是为了保护大明舍生忘死?结果在保护大明的时候不幸牺牲了,身后事却是一地狼藉,朱翊钧不允许这样的事儿生,孩子娘不肯养,他来养!
张居正上一次就谈到过这个问题,当积累财富在大明变得越来越重要,甚至变成最重要的事儿之时,道德规范也会随之而改变,律法的完善和制度的建设也要紧跟这种变化。
现在申时行践行了这个道理,金钱对人的异化正在体现,至少这三位的遗孀,不想守寡,不想守寡也可以,个人自由,但忠勇遗孤必须健健康康长大,否则谁还愿意在战场上为别人拼命?
“陛下,这要是忠勇遗孀愿意跟着孩子一起到抚恤院,朝廷是不是也该恩准?”冯保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哪怕是遗孀愿意立贞节牌坊,这些遗孀、遗孤们,就不会受欺负了吗?一定会受欺负。
没有爹的孩子,就会被人欺负,从小欺负到大。
“你的这个想法很好,一体恩准。”朱翊钧十分肯定的点头说道。
冯保说的很对,具体问题具体看待,这三个女子,不肯立贞节牌坊,或许是那座牌坊根本保护不了母亲和孩子,所以才如此拒绝了。
那么现在这个抚恤院的制度,当然也允许亲娘带自己的亲生孩子。
申时行的制度设计里,也不是养一辈子,当孩子长大成丁之后,就会带走抚恤金离开,等同于说类似于大院一样的存在,这肯定会加剧军队的近亲繁殖,可大明的军户本就是世袭的,所以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朝廷的花销并不会很大,就抚恤院这些孩子母亲,吃的用的,教育投入,林林总总加起来,都没有那八百亩地的地价贵。
“下章户部,拿出一个具体的章程来,把各种问题都考虑进去。”朱翊钧让奏疏回京堂廷议完善。
申时行这个办法,解释了那个问题,为什么大明军要听大明皇帝的,同样也解释了人为何是个群居动物。
有组织有领导的万民,才是万夫一力天下无敌,没有组织的万民,不过是乌合之众,一盘散沙。
“这本奏疏给镠儿送去,把这个言官扔到西山煤局干三个月的活儿,估计以后,他就说不出这样的话来了,作为国朝御史,国朝养他,不是为了让他胡说八道的。”朱翊钧拿出一本奏疏扔给了冯保。
这本奏疏,主要内容是:黄河在开封转了个弯儿,去了徐州,在徐州南下,在洪泽湖与淮河合流入海,既给淮河流域造成了困扰,也给运河造成了难题,在洪泽湖积蓄清水冲刷河床才能维持淮河出海,不至于成为地上河。
这种现状之下,那为何不直接把黄河的水道归故呢?
这条提出‘回河东流、两难自解’的御史,还为自己天才般的计划沾沾自喜。
朱翊钧直接把他扔进了西山煤局干活去了,朱翊镠先干的,大明皇帝再干,就变得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朱翊镠没有被训斥,皇帝反而加入了劳动训诫贱儒的行列。
回河东流,看起来很美好的设想,但在现在,就跟给太平洋加个盖一样困难,让黄河归故,即便是搞定了一切,到了实践的时候,需要一百三十万民夫,干整整十年,才有可能成功,还只是有可能。
工程量过于庞大了,破坏的时候,可能只需要几百民夫日夜挖掘几日,就能做成,可是建设的时候,那就是世纪难题。
这御史有一种没有劳动过的愚蠢,朱翊钧对症下药,让他滚去干活了,干几个月的活儿,就老实了。
“这个,就不要建了吧。”朱翊钧拿着一本奏疏看了半天,有点犹豫。
应天巡抚李乐,请命将一个长达两个世纪烂尾工程修完,那就是洪武七年开始修建的阅江楼,为了这个楼,朱元璋还专门写了两篇文章,《阅江楼记》和《又阅江楼记》,但最后阅江楼就修了个地基,就因为太费钱了被朱元璋喊停了。
李乐的意思是在这个地基之上,把阅江楼修完,顺便把正衙钟鼓楼也建了。
奇观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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