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鬼方国的将军(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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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蒙蒙亮,太阳还没有升起,一股北风呼啸着穿过了皲裂的大地,卷起了漫天的尘土。
随着鬼方国十万大军浩浩荡荡地向南方暗羽国领地走去,太阳渐渐露了出来,天气变得异常燥热,太阳就像一个大火球挂在天空中,散着刺眼的光芒。风依旧在呼啸,像是魔鬼在怒吼。
这是一个平静的早晨,仿佛只有太阳和风的声音。太阳升起来了,照到了每一个人的脸上。这是一个平静的早晨,却又像一场激烈的战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战争的号角会突然吹响;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军队里所有人都在摩拳擦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都在等待着一场厮杀。
统领鬼方国十万大军的将军是有着“鬼方国战神”之称的血狼将军。血狼,此人长得鸱视狼顾,凶神恶煞,身材魁梧,体格健壮,虽然他实岁只有二十五,可看上去已然三十出头,只因自小征战沙场,出生入死,饱经风霜,使他看起来比同龄人年长许多。
血狼的坐骑是一只巨大无比的狼王,这只狼王有普通狼的十几倍大,看起来至少有两三百斤,长着凶恶的眼睛、钢铁的脸庞,身躯和四肢短粗结实,肩膀宽阔,脑袋大而沉重,双颔及牙齿强劲有力,狼毛竖起,耳朵张开,尾巴抬高,一副威风凛凛的姿态。而护在狼王身边的百来只灰狼,则普通得多,它们的狼毛服帖地贴在身上,耳朵耷拉,头和尾巴都会放得很低,显示出对狼王的绝对服从。
走到一处地势高、视野好的开阔地带,血狼将军用他那锐利的鹰眼四处环顾一周,随后大喊一声:“停军扎营!”
副将军及下级军官一级一级跟着喊下去:“停军扎营!”
半日后,鬼方国十万大军便扎好了大营。“扎营竟然花了半日”,血狼叹了一口气,他坐在中军帐中,看着沙盘深思起来,这场战要怎么打才能必胜。一将功成万骨枯,血狼并不在乎一场大战会让多少鬼方国男儿身异处,他只关心一件事情,那就是打胜仗,打一场不负鬼方国战神盛名的大胜仗。
血狼之所以被称为鬼方国战神,是因为他在鬼方国这些年的内战中,一直打胜仗,从未输过。就连血狼这个名字也是他在战场上搏杀来的。
鬼方国底层老百姓向来是无名无姓的,只有鬼方国皇氏才有姓名。血狼从军前,是乡下家中的长子,所以名字就叫“阿大”,和“阿猫阿狗”一样,只是个代号,不是什么正经名字。
血狼从军以后,披荆斩棘、骁勇善战、视死如归、勇冠三军,所以他的军旅生涯可谓是平步青云。再加上,他竟然能驯服狼王为坐骑,简直惊为天人。虽然,鬼方国一直视狼为坐骑,就像人骑马有骑兵一样,鬼方国也有狼骑兵。但是,像血狼这样能骑上狼王的人,还是极为凤毛麟角的。
…。
这怎么理解呢,就好比穷人家的孩子从未见过世俗罕见的汗血宝马,更别说是骑,但是突然有一天万里挑一的汗血宝马自己跑到穷孩子屁股底下,并且任穷孩子随意驱使,就是这种感觉,你说神奇不神奇。血狼骑着狼王上战场,每次都身先士卒,杀敌无数,每次敌人的鲜血都把狼王染得一身通红,久而久之,鬼方**民都称他为“血狼”,血狼自己也觉得这名字挺应景的,也就用了起来。
虽然血狼被称作鬼方国战神,可是这次的战役还是让血狼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焦虑,因为他的嫡系部队全部被留在了鬼方国都城,而他现在率领的十万大军则是之前鬼方国内战中战败的各个部落降兵拼凑出来的。
血狼从沙盘边起身,走到桌案前,歪歪斜斜地坐下,一只手拖着头,一只随手拿起一本书,翻了起来,他看似在看着书,实则他一个字也没看进去,反而是他的思绪已经回到他离开鬼方国皇宫之前,和鬼方国王的最后一次对话中。
“父亲大人”,血狼和鬼方国王的女儿成婚,是鬼方国王的女婿,所以他称呼鬼方国王为父亲大人,“刚才朝堂之上,您为何答应他们的要求?”
鬼方国王道:“好女婿啊,你说的可是,派你领兵十万攻打暗羽国之事?”……
鬼方国王道:“好女婿啊,你说的可是,派你领兵十万攻打暗羽国之事?”
血狼道:“父亲大人,我是军人,攻打暗羽国,我领兵亦是义不容辞。”
鬼方国王道:“那是何事?”
血狼道:“父亲大人,那些从未带领过一兵一卒的文官们,他们要求我把嫡系部队留在都城,重整编一只部队去攻打暗羽国。他们不懂,您是知道的,我的嫡系部队,跟着我出生入死那么多年,我用起来自然会更顺手些,那么打败暗羽国也是手到擒来。”
鬼方国王道:“好女婿啊,你刚才也听到,那些文官们在朝堂上吵来吵去。”
血狼道:“是的,父亲大人,他们一直在争论,鬼方国现在才刚刚统一,各个部落虽然归顺,但是否存着异心也为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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