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神像(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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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州一地地处秦皇朝边疆,战乱频繁,这里地处深山,倒没受到多少波及。
“这里最近的村子走半个时辰就到了,你要是实在无处可去,可以在村子里讨个差事有口饭吃。你还小,这里的村民大多心好,最起码不用在山里受苦。”老人喝了一口劣酒,树皮般干巴巴的脸皮通红到脖子。
“多谢老爷爷指点。这边怎么这么多古墓啊?”
守墓老人道“这些土包都是陈村的先祖的陵墓,陈村先祖是祭山的守卫,世代守护祭山,后来神仙死了,陈村先祖选择了留下,一代代在这里扎下了根。”
林暮寒诧异道“神仙死了?”
“对!死了,不然这里也是名山大教传承地了。”守墓老人眼睛深处豁然有光。
林暮寒道“神仙怎么会死呢?”
“这我就不知道了。老头子守了一辈子墓,很多事情也只是听说。你还小,千万不要到处乱跑,年轻人一脑袋热就容易冲动,很多都在祭山丢了性命。”守墓老人撕下一块野兔腿,放在林暮寒手里。
林暮寒啃着兔腿,守墓老人似乎别有所指。
嘚嘚嘚……
古道上传来一阵马蹄声,一群大汉出现在道路尽头。
他们牵着骏马,每一匹马背两侧货箱上都插着一杆红色的小旗子,小旗子上面绣着“虎卫镖局”四个大字。
这里虽然偏僻,但偶尔还是有商队镖局经过。
匈奴的毛皮货物会由此南下,秦朝的丝绸茶叶也会经此北上。山里还有一些草药异兽,甚至是河流洪水冲刷下来的古物,都吸引了外地商人光顾此地。
当然还有一些人打扮成镖局客商模样,在此寻找机缘,这些人大多来自小门小派,甚至连门派名字都没听说过。
林暮寒看了一眼,这群大汉应该是真正的镖局。
他们修为大多在筑基境界,骑马领头的也就刚摸到了闻道境的门槛,道行算不上多高。
当然,这样的修为对付山顶冲下来的老虎熊罴已经绰绰有余了,遇上些山灵精怪也勉强有自保之力。
谋生于凡尘俗世,一身横练功夫,境界也不必苛求太多。
他们脚步很急,一路风餐露宿而来,显然不想在深山老林过夜。
领头大汉身高两米,皮肤黝黑粗糙,一身藏青麻布粗衣,身后背着两柄短枪,三棱枪头有三尺长短,看起来沉重无比。
那领头的大汉骑着马,径直来到林暮寒面前,他喉结动了动,从马上一跃而下,两柄沉重的铁枪出沉重的撞击声。
“真香啊!这手艺可他酿的比老三考的‘黑木炭’强太多了。”
篝火上还有一整只烤熟的野兔,被火舌舔通体金黄,香气扑鼻,大汉嗅了嗅鼻子,伸手将野兔取下,撕下还在滴着那就金黄油脂的后腿,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我们虎卫镖局不是恃强凌弱吃白食的人,小孩,这块金子你们手下。”
大汉油腻的手在腰间蹭了蹭,伸进怀里掏出一块核桃大小的金块,扔给了林暮寒。
林暮寒本以为这群大汉会蛮横无理,没想到如此谦让坦诚,印象好了很多。金子对他实在没什么用处,守墓老人孤苦,等他离去自然会把金子留下。
林暮寒眉清目秀,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大汉见他一身衣服满是血污泥土,都快烂成筛子了,对守墓老人道“老头儿,你孙子衣服都成这样子也都没钱买新的啊?”
守墓老人摆了摆手,黑的黄葫芦要的咕咚响“哎呦,这可不是我孙子。他是个孤儿,说是没有亲人了,今天就在我老头子这里找个地方睡睡觉。大人要是觉得可以,不妨把他收留了,比留在老头子这里看坟强多了。”
大汉扫了林暮寒一眼哈哈一笑“什么大人不大人的,我们只不过是送货的镖师,算不上什么大人。我瞧这小孩不错,在山里待着没啥出息,还不如跟着我们走南闯北有一番大作为呢。小孩你叫什么呀?”
林暮寒为了不暴露身份,早已提前给自己想好了名字“天灾。”
“天灾?”大汉一愣。
“天灾人祸的天灾,我爹说起这个名字好养。”林暮寒嘴巴吃的油腻腻的,干脆用袖口直接抹了抹。
“人赤条条来,赤条条去,名字只是个称呼,叫什么都是一样的。”大汉又道“你自己一个人,愿不愿意跟我出去闯荡闯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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