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一章 资本家的走狗(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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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嘛!这么迫不及待。
实话说,徐志摩娶了陆小曼后,过得挺苦逼的。陆小曼花钱大手大脚,他们家雇了十几个仆人,还喜欢参加各种派对。
徐志摩为此不得不同时在三所大学讲课赚钱。——徐家确实很有钱,但他老爹徐申如早就说了,不会给他们两口子钱。
这个翁瑞午推拿手段可能真的牛,此后甚至住在徐志摩家了,因为陆小曼离不了他。
坊间自然流言蜚语,但徐志摩全然不顾,反过来还很感谢翁瑞午。
奇葩啊!
徐志摩和陆小曼两人挺搭配,他们是一类人,——徐志摩心里同样天天挂着林徽因哪。
真是太懂自由恋爱了!
——
鲁迅和内山完造是很好的朋友,不过现在他们还没有认识,因为鲁迅还未住进大陆新村。
但迅哥已经想搬来上海了,他带着许广平前来拜访李谕,苦涩道:“都说上海租金贵,我算见识到了!”
李谕说:“上海的房地产早在几十年前就被那几个犹太商人搞毁了,他们一直在躺着赚钱。你没有现吗,上海的房子大多数只租不卖。”
鲁迅说:“你这么一说,好像真是这么回事。”
李谕说:“当年沙逊、哈同等人垄断了大量地皮,但是不出钱开,而是租给买办,租期3o年。买办可以建楼,但是3o年后,洋行就会收回地皮,连同上面的建筑。不仅白嫖了大楼,还能让自己隐居幕后。”
鲁迅使劲吸了口烟:“这些人赚起钱来是真的狠啊!”
“你看好哪里的住处了?”李谕问。
“虹口景云里吧,不少文艺界人士住在那儿。”鲁迅说。
“那里不属于租界。”李谕说。
“所以多少便宜一点,”鲁迅说,“但就算这样,也要先交一笔55元的顶费。”
“顶费就是因为上海奇特的房地产市场导致,55元还好,要是租界里,估计最起码几百大洋。”李谕说。
民国时期,上海大部分的房屋由于地皮控制在少数几个大地产商手里,都无法买卖。房屋只能长期租赁,这笔长期租赁的费用就叫顶费。
支付顶费后,房客就获得合同规定年限内的房屋使用权,也可以把房子转租出去,自己做二房东。或者直接把房子转租给别人,问他们收取顶费,这样房屋的支配权就再次转移到了支付顶费的人手中。
鲁迅说:“听说大陆银行要在虹口开一片新房子,疏才兄的盐业银行没有这种想法吗?”
李谕说:“我对房地产没兴趣,不过前几天张伯驹从北京专门过来,给我看了一份图纸,要联合金城银行、中南银行、大陆银行,以四行的名义在苏州河畔建造一座仓库。我让他们继续修改修改,增加一下整体刚度。”
“仓库是重地,增加刚度确实可以防止偷盗。”鲁迅说。
“防的可是大盗!”李谕说。
鲁迅又说:“还有,听舍弟以及茅盾等人说,虹口的自来水和电力供应不如租界,先生有没有办法?”
李谕说:“这是个好问题,我回到实业协会后,就研究解决。”
鲁迅高兴道:“先生出面就妥了。我见虹口里用华电的房屋,灯泡亮度没比蜡烛强几分,自来水也时有时无。”
虹口那一带不少地方是租界越界修路后圈进去的,其实还属于华界。
租界内的自来水和电力供应由工部局提供,华界内由闸北水电公司提供。工部局的水和电质量较好,价格也比较低廉,所以以前虹口很多住户都会安装租界的水管和电线。
只不过久而久之,工部局认为既然用我们的水电,就应该收取管理费。
上海的地方政府肯定不同意,因为收了管理费就真成租界了,所以坚决不同意,此后华界的水电全都改归闸北水电公司提供。
鲁迅来的时候正赶上这场改造。
李谕说:“要是你觉得景云里的水电不太好,可以去住英国人建造的拉摩斯公寓。”
鲁迅立马摇头说:“拉摩斯公寓太贵,顶费要5oo元,每个月房租也高达5o元。”
李谕说:“如果还没有定下来住处,可以暂时住在我这儿,房间空着很多,还有不少宋版藏书。”
鲁迅拱手感谢道:“麻烦先生了!”
李谕笑道:“不必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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