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一样的阡陌(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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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小撮人聚在一起的时候,总是谈及另外一小撮人。
雍端家的满月酒自然少不了同学们欢聚一堂,有人先到,自然就有人晚到。
陈洛和江梅、童恒俊算是先到的一小撮人。雍端真的是百忙之中抽身来岁宁接站,服务算是非常到位的了。
雍端还是那般的潇洒利落,清爽干净的寸头,笔直的西服,铮亮的皮鞋,真是帅气逼人啊。
突然间,陈洛是恍惚了,雍端的婚礼他好像也是没有参加的。他记得分明的是,雍端根本没有邀请过他,也从来没有听说雍端的婚礼。凭借他们之间的友谊,雍端应该没必要瞒着结婚的。然后,陈洛可以确定了,雍端还欠着他媳妇儿一个婚礼。
雍端笑着打招呼:“大洛,江梅,恒俊。”
坐在雍端的副驾,陈洛拴好安全带,刹那间,瞌睡好像找了上来。
江梅坐在后排问:“已经到了哪些同学了啊?”
雍端说:“你们是先头部队,目前就你们到了。”
江梅又打听:“莎莎她们什么时候来?”
陈洛插嘴道:“莎莎她们不是和你一个寝室嘛。这个事情,你应该比较清楚的了。”
说完这句话,陈洛就后悔了,显得自己像个大嘴巴,如果,江梅连自己的寝室的人行程安排都不知道的话,说明她们寝室的人已经生疏了。
江梅打个哈哈:“我还没问她们哎。她们也不知道主动给我打个报告。对了,雍端,明天我男朋友要过来哦。”
雍端说:“那欢迎啊,人多热闹。”
童恒俊问:“李老师要过来吗?”
江梅说:“是的。”
陈洛不知道童恒俊是不是第一次正面碰见自己的竞争对手,但是可以看得出来,童恒俊蛮在乎的。
雍端直接把三人拉回了家。
这是农村的小家,一幢小房子,座落在田野间,一条蜿蜒的水泥公路串联起各个小房子。房前一样是田地,一样是耸立的果树,就是那往天空里攀爬的炊烟显得格外的迷人。随时可见身穿围裙的人在院坝和房间来回走动。院坝边专门修筑了临时灶台,搭了三口大锅,正热火朝天地准备食材。
陈洛心里一热,李晴天明天的打包,基本有着落了。
下了车,陈洛提了两大盒,随着雍端的步伐朝屋里走。
雍端向他们介绍自己的爸妈和姐姐,主人和客人笑着打招呼。然后便是送礼环节了。江梅和童恒俊都递出去写着自己名字的红包。
陈洛心一紧,唉,他的红包忘了写名字了,事后雍端会不会忘记了啊?也没办法了,不能够说先借一只笔写名字了,硬着头皮递出去红包,并说:“另外,这个是给叔叔阿姨的一点心意,请笑纳。”
雍端自然没有想到陈洛会搞这么一出,不过,既然是心意,就没有拒绝地道理,便笑着接了:“有心了。”
陈洛想,叔叔阿姨才是辛苦了,培养了似你这般优秀的孩子,对待朋友们又好,自然是得感谢他们的。
雍端回到家,自然又加入在活儿里。
陈洛从一个农村里出来的,自然是稀奇别人家的农村。
虽然都是农村,还是不一样的。
陈洛边开启了走草模式。顺着房前的路走,踩着干黄的枯草,经过豆腐块般整齐的水田,就会碰到一条干瘪的小溪。不得不说,农村里的小溪大多数都处于垂垂老矣的状态了,早已不复当年活泼轻佻,好像出生就是为了死亡一般。
房前逛了一圈,自然少不了房后逛一圈。
调转屁股,从小溪边离开,经过房边的樱桃树、桃子树,又捡着上坡的小路走。上坡的路,自然要崎岖得多,也要阴森得多。小路两边净是高挑的茅草和芦苇,走到开阔处,便是一座座坟墓,有的坟头长满野草,有光秃秃的坟头的。这便是与人差不多了,新生婴儿是没有头的,上了年岁以后,自然长一头茂密的头。
小路和坟地自然是阴森的,陈洛倒是不害怕的。这两者算是农村的特色,陈洛已然见惯了这样的特色。
然后陈洛就看着雍端站在院坝边上喊:“大洛,大洛。”
陈洛扯起嗓子:“在后头呢。”
雍端喊:“回来吃饭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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