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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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以为程忱说“多做一点”只是客套话,却没想到,之后住院的几天,每逢饭点,她还真就多提了一个食盒来医院,不同的菜色不同的搭配,唯一的共同点就是:真的都很有营养,而且还都是双人份。
而且不仅是样子好看,味道也确实好吃。
以至于我和老三这俩平白来蹭饭的,都被她活生生给喂胖了四五斤,不像是来医院养病,倒像是来度假的。
——也就只有宋少那光吃不长肉的体质,能扛得住这么补还不发胖。
起先我还装装客套,自个儿也点一份外卖,以免显得刻意来占便宜似的,后来混熟了,便连这点钱也省去,能做的“补偿”,只有每次都陪她在楼下的洗手池边把餐盒清洁干净,顺带一路送她到门口——她不像我这么闲,天天在医院守着,白天还得回锅贴店盯着点生意。
不过即便这样来来回回跑,拎着俩食盒挤地铁奔波,她也从没抱怨过什么。
每次最感兴趣的,只是问我们“好吃吗”、“有没有什么需要改进的”、“有没有忌口”,病房里充斥着她这顶呱呱厨师的高级职业修养熏陶,活生生的美食评论家现场。
不得不承认,虽然我只认识了她不到一周,也是打从心底里喜欢这个小姑……好吧,我后来才知道,她虽然长得年轻,可实际上比我还要大了三岁,简直震惊我妈。
“但是程忱,你为什么有时候说话结巴,有时候不呢?这个可不可以治啊?”
涮洗碗筷的间隙,闲来无聊,我侧过头去问她:“老三跟我说过你小时候的事,其实现在条件好了,这个是不是心理上的,那种……?医院专家说不定会有办法帮你?”
虽然外表上看不太出来,但实际上,她受少年时的疾病影响,留下了终生的后遗症,反应总比别人要慢上半拍,至于结巴,老三跟我说,可能是因为她小时候长期闷在房间里,没法跟外界沟通而导致——具体的情况却谁也说不明白。
可以明晰的,唯有这种名叫“硬皮病”的怪病确实来势汹汹,多年后仍未根除。
如果不是她十四五岁的时候,因为姐姐的资金帮助被送去美国疗养一段时间,通过长期复健来恢复身体机能,她的右半边身体,实际上本该是依旧僵直难行的。
程忱听得我那几句问话,手里麻利动作不停,只摇摇头,“没、办法,治、也治了很多年,已经做过、最大努力了。”
或许是这天难得有空,而我们之间的关系也不似最开始那般客套生疏。
提起过去那些事,她倒是头一次对我说得那样事无巨细,话很慢,故事很残酷,态度却比谁都平静。
无论是十七岁那年,被豪门认领回家的姐姐,为她留下了一笔高达八百万的“救命钱”,让她几乎连续五六年都做着同样的噩梦,无法面对为自己付出那样多的姐姐,并终生对她负疚。
又或是除去为自己治疗,母亲一直坚持不愿意动用那八百万的“卖女儿钱”,母亲过世后,她瞒着继父,私下将剩下的五百七十多万元尽数捐献给了儿童基金会,希望这笔钱能够让那些和自己一样为病痛所苦的孩子们早日获得更好的治疗。
在锅贴店的店主过世后,她又用所有的积蓄盘下并继续经营着那家店面,忙着把招牌做大,她并没有更多的钱或是更多的精力,来忙于自己那早沉疴多年难治的旧病。
“其实,你可以让宋先生帮你啊,”我听得直皱眉,“你现在还每天都照顾他,他怎么可能不出手帮你啊,他那么有钱。”
她笑了笑,却摇头,只伸手把食盒拢得齐齐整整一摞,“那花的、不是他的钱,是他的命。”
我蓦地一愣。
而她却并没再接着往下说,只收好食盒,兀自拎在手中,冲我摆摆手,“我先、走啦,晚上见!”
我呆呆看向她如旧步履远去,一时之间,还没有反应过来她话里话外的意思。
只是在一路回味着她说的话上楼时,忽而才有些晃神:关于她的童年,她说得最多的,只有曾经相依为命,也先后离开她的阿姐和母亲,每一条每一幕她都记得那么清楚,而她自己,却由始至终只是透明化的存在,是无关重要的影子。
她看似与宋致宁天差地别,仿佛永远不会相交的平行线。
但是,或许又没有人比他们更能明白,那些充斥着“累赘”,“废物”,“不中用”般难听词语的风言风语和自我怀疑。
区别是,宋致宁用一生去向旁人证明:我就是个窝囊废,我也比你们都活得精彩。
而程忱用她的半生,只希望发出哪怕一点微弱的声音——
【对不起,我会变好的,所以没关系吧?我活下去也没关系吧?】
我脚步一顿,抬头,瞧见正好扶着墙壁、要一瘸一拐下楼的宋致宁。
他手里拎着把钥匙,看我上来,不由蹙眉,问了句:“桑桑走了?”
“嗯,”我点头,“你是要去给她送钥匙吗?现在去应该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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