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闻着钱味儿找来了(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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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林云珍送到她们村大队附近的公路岔路口,林云梅就不往里骑了。
直接告别林云珍就要回去了,她三姐夫的丰功伟绩,她倒是还没亲眼见过,但也听她妈念叨过好多次啦。
能够不碰面,她还是不要碰面的好。
林云珍经过村头的一户王姓人家时,那王家婆婆,还拿眼睛横了林云珍一眼。
倒不是她得罪过这个王家婆婆,而是她家里那个混蛋。
听说当年瞎胡闹,当众扒过王家婆婆才十来岁大孙子的裤子。
因为这个,她那大孙子还被同村一起玩的伙伴们,嘲笑了好长时间来着。
或者说,他们村大队里,就没有哪家的老太太不烦廖兴的。
正所谓烦屋及乌嘛。
也幸好是杨家婆婆的孙子们,在廖兴胡闹逗小男孩儿的时候,早就搬到镇上上学去了。
前世跟那混蛋生活了八九年,当然了解那混蛋是个什么德性。
那是不把人家男孩子逗哭都不算完,简直没眼看了!
林云珍回到家时,那混蛋已经在房里呼呼大睡了。
只要是这混蛋在家时,她家连大晚上都不带拴紧门的。
这混蛋甚至巴不得有小偷进来,最好从他家里翻出点儿什么值钱的东西,他好拿去换钱买酒打牌。
但他们村大队里,就没有比这混蛋屋里更‘干净’的了,小偷进来了绝对哭着走出去。
尽管她进门时是轻手轻脚的,那混蛋估计也是睡得差不多了,听到声音就开骂。“你个霉婆娘死哪里去了!”
“一天到晚只晓得跑出去不归屋!哪天老子要把你胯子打断掉,你就晓得老实了的!还站着做什么?还不快跟老子烧火做饭去!”横眉怒眼的样子,像是随时要起来打人。
前世多年血的教训告诉林云珍,这个时候不能跟他硬刚。
既然跟他硬刚不过,最后还是自己吃苦头,那又何必呢?
“兴子,屋里没得米下锅了,我回我娘家借粮食去了。”这个时候她既不能硬刚,也不能闷不吭声的不理他。
好声好气的回答他的话,才是最安全的应对方式。
你要是闷不吭声的不理他,他火气立马就上来了。
绝对会过来给你一脚,还要骂你几句。‘老子说话你没听到?你跟老子是聋了?还是耳朵不想要了!’
想她在前世吃了多少亏挨了多少打,都思维转不过弯来。
还是后来从她三十多岁的大女儿身上,学到了对付变老的混蛋的经验。
“还不快跟老子烧火做饭去,一天到晚屁用没得一个!”
果然,这混蛋这次只是不甘心的又骂了她一句,就作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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