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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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故轻抿了唇,原来她拿去的那金珠,是他用来买药的钱。
配齐了药材,打包丢上马车,已经晌午。
干脆去对面一品香酒楼解决一餐。
如故脚尖刚迈进去,掌柜就迎了出来,亲自把如故引上二楼雅间,瞧这模样,以前极品女没少来这家一品香。
“郡主,您来的可真是时候,我们这儿新来了一个厨子,会做郡主一直想要的野山芋馍馍。”
“野山芋馍馍?”如故微微一怔,心脏忽地一阵抽痛。
“郡主忘了?”掌柜有些郁闷,解释道:“有一回郡主跟云公子来吃饭,郡主非要问云公子,她小时候喜欢吃什么,云公子说喜欢野山芋馍馍。可是当时我们店里没有厨子会做那玩意,所以郡主说,让我们的厨子去学,无论如何要学会,做给你尝尝。”
如故心里奇怪,云末是为了让极品女醒来,才进的府,和醒来以前并不认识,极品女为什么要问他,她儿时的事情?
重点是,她小的时候喜欢吃的一样东西,正是野山芋馒馒,云末怎么会知道?
道:“我刚才一时忘了,我确实一直想吃。你让人做来吧,另外随便炒两个小菜。”
掌柜应着去了。
如故一个人坐在桌边,握着茶杯,心里乱成了一团麻,吸气间一丝丝地抽痛。
在麻婆村的时候,他们很穷,全靠小郎打柴卖,养活她和老妪。
平时饭都吃不起,更没钱买些闲食来吃,她看着别人家吃馍馍,总馋得厉害,可是他们没有钱买。
于是小郎就带着她到山里挖野山芋,又捅了野蜂窝,把野山芋辗成糊和着野蜂蜜蒸成馍馍给她吃。
为了那点野蜂蜜,小郎的手被野蜂扎得又红又肿,足足一个月才消肿。
那时她觉得那野山芋馍馍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
如故想着那些往事,眼眶慢慢地红了,心脏隐隐作痛。
那会儿疼她疼到心窝子里的小郎,现在却视她为仇人棋子,再不肯以心相待。
如果可以选择,她宁肯在麻婆村那穷山沟里守着他过挨饿受冻的穷酸日子,也不要做这身份显赫的郡主。
野山芋馍馍上桌。
想来是厨子怕野山芋太过粗糙涩口,富人家难以下咽,这山芋馒馒是由精磨的面粉做成,只是里面加了少许野山芋丝,野山芋丝用松子油酥过去了涩味,带了松子的浓香。
也是用的蜂蜜,不过是精蜜,而不是野蜂蜜,酥脆香甜。
能把野山芋做成这样,那厨子的水平确实了得。
这精致的糕点和如故儿时吃的涩中带甜的粗糙馍馍天地之别。
如故微微地有些失望。
想着变成了殇王的小郎,心里堵得厉害,这顿饭吃得食而不知其味。
正想叫小二结账,突然看见一个大红和服的女子走过,进了旁边隔间。
在京城,穿着和服到处跑的女人并不多,如故立刻想以了樱花。
隔间传来一个尖锐刺耳的声音,“十年不见,樱花小姐出落得这样美貌,让老夫都认不出来了。”
“国师谬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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