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五章 花花太岁(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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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我们现在熟知的宋朝士大夫,都留下了家训。如范仲淹有《义庄规矩》,司马光有《家范》,包拯有《家训》,黄庭坚有《家戒》,袁采有《袁氏世范》,6游有《放翁家训》,赵鼎有《家训笔录》,朱熹有《家训》,6九韶有《居家制用》,叶梦得有《石林家训》,等等。
而在司法理念上,宋代的士大夫认为,法者,乃天下公器,虽天子也不得徇私;也强调司法的公正,用司马光的话来说“有罪则刑之,虽贵为公卿,亲若兄弟,近在耳目之前,皆不可宽假。”体现在司法制度上,宋代已确立了“独立审判”的原则,“州县鞫狱,在法不得具情节申监司,及不得听候指挥结断”,意思说,按法律规定,州县法官独立进行审判,不得征求上级法司的意见;“如监司指挥具情节及令听候指挥结断者,以违制论”,上级法司如果干预州县法官审判,则以违制追究责任;御史“勘事不得奏援引圣旨及于中书取意”,即司法官可以不必理会皇帝与宰相的意见。这样的司法制度安排,应该说,是有利于司法官摆脱权贵的影响,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
譬如,翰林学士赵彦若的儿子赵仁恕枉法贪赃,且私制酷刑,迫害无辜。赵仁恕被立案后,因为初审法官做出轻判,朝中台谏官立即便炸开了锅,接二连三上疏弹劾,在台谏的强大压力下,赵仁恕最后被流放陈州,看管起来,其父赵彦若也被罢职。
因此,大体而言,宋代的“官二代”如果触犯了国法,是难逃法律的惩处的,即使有个地位显赫的爹,也未必罩得住。
冯过太知道高衙内的各种……死法了,嗯,当然是那个时空名种版本的小说以及影视剧。这位仁兄出场绝对是自带Bgm的,那叫一个骚气满屏,怎么抹也抹不去。
呃,在那部名着中,高衙内专一爱调戏淫辱良家妇女,人称“花花太岁”,因东岳庙烧香垂涎林冲妻子,便与6谦、富安合谋设计诱骗林冲妻,使其险遭不测。后来终于又逼死林娘子……
东岳庙?大相国寺?
冯过皱了皱眉,告罪道“恩师,高峻先生,后殿尚有几位友人游逛,这许久尚未回来,我过去看看。”
友人?徐元杰与刘几知晓冯过性情,王仲岏却是有几分惊诧的,什么友人这般重要,居然要撇下于他有大裨益的座师而不顾?这冯改之好轴啊。
这话可不假,像冯过这种根脚不稳、在京中背景靠山不显的,即便殿试被点为一鼎甲、想出头也是千难万难的,身后得有助力、推手,否则便是漫长的熬资历、蹉跎年华。
李格非却不觉得冯过此举有何不妥。他自身便非钻营攀附之人,自也看不起蝇营狗苟、巧言令色之辈,反倒很是欣赏此真性情。
冯过匆匆走向后殿,心下隐隐不安。
大相国寺深得皇家尊崇,多次扩建,占地达五百余亩,辖六十四个禅、律院,养僧千余人,其建筑辉煌瑰丽,有“金碧辉映,云霞失容”之誉。同时,相国寺的住持由皇帝赐封。皇帝平日巡幸、祈祷、恭谢以至进士题名也多在此举行。所以相国寺又称“皇家寺”。因受皇帝崇奉,地位日益隆高,名动天下。太宗、真宗、神宗均出资对大相国寺进行过大修。
相国寺向有“十绝之美”,宋白《修相国寺碑记》曰
唯相国寺,敕建三门,御书赐额,余未成就,我当修之。乃宣内臣,饬大匠百工,麇至众材,山积岳立……金璧辉映,云霞失容。绮罗缤纷,花环璎珞,巡礼围绕,旃檀众香,仰而骇之,谓之兜率,广严摄归于人世……
相国寺与社会各阶层有着密切联系。它既是佛事活动的集中地,又是社会文化、经济活动的汇聚区。帝王将相、公卿士大夫、高僧大德、文人骚客、外国使节、商贾民众出入其间;巡幸、佛事、娱乐、参访、商贸汇集其中。名人荟萃,雅士云集,极一时之盛。
这般“大”的相国寺,初来乍到,若无人引导,还真的会迷了路。
好在知晓资南嘉几人便在后殿问卦,倒不致丢了行踪。
当冯过匆匆行到后殿时,眼前所见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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