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分尸原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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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房屋内的血渍却还没有被清除。”
“根据现场场景还原,和现场勘查记录显示。”
“凶手是在门口的位置,用扳手击中了被害者的后脑,一击必杀!”
“可是,凶手却没有选择在门口的位置进行分尸?”
“最开始我想的是,凶手一定是怕如果在门口分尸,鲜血从门底下的缝隙流出去,尸体提前暴露。”
“可是这一个想法很快就被我否决了。”
“因此,当时被害者玛丽已经按下了求救铃,楼下的保安虽然并不会上来救人,只会报警。”
“可是凶手也知道,拖延差人现尸体的时间根本不可能了。”
“既然这样的话,所谓‘在门口分尸会因为鲜血顺着门缝流出去,导致尸体被提前现’的这种推论就不成立。”
“所以,凶手就没有必须要移动玛丽尸体回到沙上再分尸的必要性。”
“第二种可能性,则是我们常说的分尸更加便利的移动尸体的推论。”
“这一可能性,也被我们推翻了。”
“第三种,则是凶手觉得放在沙上将人的脑袋砍下来更加的顺手。”
“可是,这种推论也有问题,沙是软的,砍人的时候沙容易陷下去,为什么不用茶几呢?”
“当各种推论在我脑海当中,反复推敲的时候。”
“今天清晨,一位画油画的小姑娘的动作提醒了我。”
“在油画当中,如果画手将画画错了,就会用涂料掩盖住原本的画面,继续画。”
“所以我在想,凶手很有可能也会这么做。”
芽子一脸疑惑:“为什么?凶手用鲜血掩盖证据的可能性最高?似乎不是普通人能够想到的事情。”
6铭一歪头:“因为凶手也是一名油画画家。”
“作为一名油画画家,当他现自己在沙上留下了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痕迹时,且这一痕迹是无法被消除的后,第一个想法便是将其掩盖!”
“就像我,如果做错了什么事情,第一个想法是按下ctr1+Z撤回一样。”
“这属于职业病的范畴。”
“因此,凶手想到用鲜血掩盖痕迹并不奇怪。”
芽子一时之间脑子更乱了:“等一下,阿铭,你是说凶手是因为在沙上留下了不可擦除的痕迹,且可以证明凶手身份的信息,所以必须要用被害者的血液掩盖。”
“什么痕迹要用鲜血掩盖?”
6铭从口袋当中掏出来一个证物袋:“颜料!而且是红色的颜料!”
芽子看着6铭证物袋里面纸巾更加疑惑了:“颜料?这怎么证明凶手的身份,只要是外面的市场上不是都有卖的么。”
6铭提醒道:“如果是凶手自己调配的,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颜料呢?”
“还能不能用来证明自己的身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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