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晨光(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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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22年8月5日早晨,晴。
早晨六点钟,我醒了,依旧打开手机,浏览一遍微信朋友圈、简书、抖音,回复信息。
七点钟,起床做饭。
昨天晚上多煮了一碗米饭、绿豆粥。今天早晨正好可以热一下,再蒸个馒头,炒个菜。
米饭倒在电饭煲里,不用打散,加半碗水,上蒸笼,把馒头放进去,开始蒸米饭、馒头。
绿豆粥放在另外一个用了十年的紫色电饭煲里加热。
一个星期前去余先生家,他的母亲给我们拿了一大把豇豆。今天必须把豇豆吃完了,把冰箱腾出来,再储备些新鲜蔬菜。
以前把豇豆用手揪成小段。那样太费时间。现在我把一根豇豆揪成三段,便于清洗,洗净,再用刀切成小段。
把青辣椒切成丝。蒜瓣拍碎,去外壳。
把豇豆、青椒丝热油下锅,翻炒,加少许水,翻炒,水快烧干时再加水、翻炒,如此反复几次,直至豇豆熟了,加蒜泥、盐,翻匀,出锅,装盘。
米饭、馒头蒸好了,绿豆汤也煮好了,盛饭。
我们吃饭的时候,小咪急着也要吃饭,小声急促地吵着要饭吃。
这毛孩子今年十岁了,掉了两颗门牙,不能啃硬骨头了。这两个月没有带它去宠物店美容,毛有些长了,有些沧桑。前天我回固城了。它就一直卧在我的卧室门口,不吃不喝。我昨天晚上喂它吃西瓜。它迟疑了半天,才慢慢吃一口。这孩子没有亲朋好友,把我当成了它的家人。它很任性,总是在各个房间画地图、埋地雷,留下属于它的气味。我总是吵它,它总是远远地躲开,趴在地上可怜兮兮地看着我。它没有专门的洗手间,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吃了饭,洗了碗。我问余先生,我跟你一起去上班吗?
他说,一起去。晚上已经有人安排好饭局了。
八点钟,我换了黑色套装、高跟鞋,拿了张晓风的散文集、紫色太阳伞,跟他出门了。
阳光灿烂,万物可喜。
他穿着淡蓝色短袖上衣。衣服没有束到裤腰里,有些长。
他走得快,一会儿把我远远地甩在身后。我不知道他走到什么地方了。
在小区北门附近,我远远地看见一个穿着淡蓝色衣服、后背微驼的老先生在北区门口缓慢地走着。那人有些像他。我加快度,走了过去。那位老先生果真是他。他有白头了,身材有些臃肿。
他很快把车子开了出来,在我身边停下。我打开车门,上车。他目视前方,专注开车。我拿出手机,刷朋友圈。
他说坐车的时候看手机伤眼睛,不要看手机。
我看了他几秒钟,把怼他的话压回心里。他说得对,在车上看手机是伤眼睛。
他打开音乐,一边开车,一边听歌。遇到听过几次、难度不大的歌,我跟着节奏打着节拍,小声跟唱,自得其乐。
到了他的公司后,他处理工作上的事情,我拿了笔墨纸砚,去他的卧室写毛笔字。
最初和他的在一起时候,我以为和他可以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可以经常美美容、逛逛街、打打牌,永远有花不完的零花钱。和他在一起之后,我的生活依然和原来一样,每天粗茶淡饭,偶尔在地摊上淘几件衣服。不同的是要多做一个人的饭、多洗一个人的衣服。每次到他的公司,我像个勤奋学习的学生,勤奋练字、读书。他努力工作,我勤奋学习,像两列不同轨道上的火车,驶向不同的方向。只是到了晚上,两列火车驶回停车场修整、清洗、加油。
他的一个朋友请他协调纠纷,请他在一个饭店吃饭。
这家饭店位于东城郊区,门口有个水泥面的陡坡。他的车子经过陡坡的时候,出被剐蹭的巨大响声。
他的两个朋友带着妻子参加了这次聚会。他们对他很尊重,很客气。众星捧月。
我坐在他的旁边,时不时看他几眼。这男人有些飘了,红光满面,意气风,大谈阔论。
他酷爱这家店的马齿苋炒小河鱼,赞不绝口。
吃完饭,他把车子开到路对面车行道停好,下车,坐到副驾驶座位上。他喝酒了,不能开车,只能是我开车了。
夜晚路面光线不好,我一路上提心吊胆,总算把车子开回小区停车位。
到家后,他去卧室,打开空调,洗澡,换上睡衣,休息。
他极少洗衣服做饭,甚至连袜子也不洗。
婚姻对于他来说,就是找一个照顾他生活起居的人,给他洗衣服、做饭,偶尔陪他出席一些亲友聚会。
我呢,找个老伴,有个家,有个体面的身份,把自己打造成一个贤妻良母。
除此之外,还有安全感。至少,晚上休息时,我不用担心门没锁好,反复检查门锁了。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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