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 千军万马之前我喝一口酒(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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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平安一听可以打八折,立即豪气纵横道:“那我来付钱!”
宋雨烧笑呵呵道:“哦?事先说好,酒楼火锅一顿饭,加上好酒,最少得开销个五六两银子。”
陈平安眨了眨眼,脸不红心不跳道:“小镇离着山庄有点远啊,不如咱们在院子里喝酒就好了。”
宋雨烧伸出大拇指,“真是一掷千金的豪杰气概!”
陈平安蓦然大笑,“去就去,怎么不去?午饭就吃火锅了!”
宋雨烧愣了一下,不给陈平安反悔的机会,大笑一声,撂下一句随我来,就掠出水榭,踩着大树高枝,往山庄外一路掠去。
陈平安只好放弃了喊上徐远霞和张山峰的念头,紧随其后。
高过水榭之顶的时候,陈平安转头望向瀑布那边,嘿嘿一笑。
瀑布水帘之后的石壁上,少年偷偷摸摸以手指刻下了两行字,从上到下,一行写了一位姑娘的名字,另一行写下了“陈平安到此一游”,少年希望下次再来剑水山庄的时候,自己身边有那位姑娘。
当然了,陈平安只敢偷偷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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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瓶巷和杏花巷这边,家家户户只要有红白喜事,街坊邻居都愿意主动帮忙,这跟上坟添土是一样的规矩,祖祖辈辈留下来的,都不用讲什么道理。今天杏花巷有人成亲,娶了一位桃叶巷那边的富贵女子,杏花巷这户人家口碑好,当年便是马婆婆那样风评不好的老妪,都跟这户人家都走得近,所以光是酒桌就摆了将近二十桌,只要随便给个红包,无论是一粒碎银子,还是几颗铜钱,都能上桌吃饭,沾沾喜气。
酒桌上,有几张陌生脸孔,为一人还算熟悉,是泥瓶巷一栋老宅的老人,富家翁装束,经常在小镇逛荡,久而久之,就混了熟脸,姓曹,街坊们习惯喊他老曹,老曹对谁都和和气气,笑脸相迎,没啥有钱人的架子,跟周边的市井百姓都能瞎聊半天,与成亲这户人家的韩老汉就经常唠嗑,所以今天喝喜酒,包了个大红包,给足了面子,换上崭衣服的老汉还特意拉着儿子儿媳来敬了酒。
老曹带了三人同行,都姓曹,相貌俊俏的年轻人曹峻,也住在泥瓶巷的曹家老宅,还有一对从外乡赶回小镇的爷孙,据说都是老曹的京城亲戚,看样子,混得不差,像是读书人出身,而且像是带着点官气的,当然也有可能是京城的人物,都这样。
老曹是个喜欢热闹的,经常端着酒杯主动跑来跑去敬酒,桌旁边那对京城人氏的曹氏爷孙,明显不太适应这种闹哄哄的场景,不太放得开手脚,坐在原地,偶尔夹一筷子菜,喝一口小镇酒肆中等价格的烧酒,倒是曹峻相对自在一些,一脚踩在长凳上,自饮自酌,斜眼看着老曹跟一些老头子称兄道弟,笑意玩味。
那位桃叶巷的老亲家,虽然家道中落,可比起杏花巷,家底还是要殷实许多,所以就有些端着,杏花巷泥瓶巷的街坊对此也觉得正常,福禄街桃叶巷的门庭,再不如当年风光,寻常人家一样高攀不起。如果不是老韩的儿子有出息,如今在龙泉郡府当差任职,否则哪里有这份福气,娶一位桃叶巷的千金小姐?
老曹又去别处酒桌厮混,曹峻呲溜一下喝了口烈酒,深呼吸一口气,赶紧夹了一筷子蹄膀肉,转头望向那对爷孙,用大骊官话笑问道:“咋的,吃喝不惯?不然咱仨回头换个地儿,去酒楼吃顿好的?”
一袭素洁青衫的老人笑着摇头道:“不用如此讲究,我只是在京城斋菜吃惯了,不适应喜宴上的大荤大肉而已,并非是瞧不起此处风土人情。何况这龙泉郡槐黄县,本就是我曹氏的祖地,我们当子孙的,岂可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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