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1 章 第九十一章 糙米筒骨粥(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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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年龄最小的花花,若有所思地听着明霞讲的每一句话,表情是前所未有的专注。
等明霞说完,二花迫不及待第一个开口说道:“娘,娘,浆浆津果子能卖钱,我们要多摘点,多做点!我们多卖点钱,多买点米。”
在二花的小脑袋瓜子里,这锅里的肉和米,全都是用浆浆津果干换来的。这么划算的买卖,二花整个人都要燃烧起来了。
大花轻轻扯了扯二花的袖子,说道:“别光顾着买,得攒点钱呢!”
“那也得吃东西,娘说我们还在长身体呢!而且娘还得多长肉!”二花有不同意见,跟姐姐辩论说道。
孩子之间的争论,明霞不插手,只笑着当一个旁观者。
铁锅煮饭的度比陶土盆子快多了,只添了两次柴火,锅里的糙米就熟了,炸开的米粒,就像一朵朵小花,在冒着雾气的锅里翻滚,可爱极了。
由于之前加了地瓜米,锅内的米粥质地浓稠,看着很有胃口。
明霞让大花和二花端来她们吃饭的竹筒,给她们舀粥。因为热粥滚烫,两位小妹妹的份,也是两位姐姐代劳。
灶火慢慢变小,明霞也给自己舀了一碗。
一家五口装完粥,原本满满的铁锅里,就剩下一块沾了些米粒的大骨头。明霞准备等孩子们吃完米粥,再香喷喷地啃骨头肉。
她们也没跑院子里去,习惯了围着灶火吃饭,她们干脆将平日坐着的石块搬进厨房,借着灶火的光亮,小口小口地吃着竹筒里的糙米筒骨粥。
她们学着明霞吹着粥,同时还用鼻子用力吸着,仿佛生怕粥的香气被跑光了。
“好香,好香!”二花嘴里不停咕哝着,她的表情让明霞想到刚见她第一眼时,那个小耗子一样冲过来捡地瓜米吃的脏小妞。
明霞吹了几下糙米粥,觉得凉得慢,有些不耐久等,干脆将自己那份糙米粥放在一旁,拿过二花刚摘的黄瓜。
刀子将黄瓜竖着划一刀,不要划太深,然后用手慢慢掰开。
“娘,你做什么呢?”大花鼓着腮帮子,一边吹一边好奇地问道。
“这瓜你们在村子里见过吗?”明霞找了一根竹签子,削尖洗干净,然后将瓜中心的籽儿一粒一粒挑出来。hΤΤΡs:。ébookbao。Иét
“没呢,我看香美姨那有种过脆瓜,那皮是白的,可比我们这大。”大花用嘴唇轻轻抿了一口还烫着的粥,品出一点点味道,满足地咽了咽口水。
明霞买的生高产小黄瓜,是上辈子市里经常看见的小型水果黄瓜,只有她巴掌长,两个指头宽。虽然瓜的个头小,但生长周期短,一截一个瓜,产量也不低,对水肥需求不高,味道清甜可口,是一个好品种。 “你看,我们那儿只有几棵黄瓜苗,过两个月,它们就不长黄瓜了,所以要把这一品种保留下来。这瓜的种子,就在这里,我把它们剔出来晾干,过两天就可以育苗了。我们只要每一茬都把苗培育好,就不会断顿,还能摘点送人,或者拿到镇子上卖。”明霞解释说道。
脆脆嫩嫩的黄瓜可比野菜好吃多了。可生吃,可煮食,还可以腌制城酱黄瓜。
至于那些野菜,初春时,摘些嫩芽,口感还不算差,但伴随入夏,嫩叶长开,老叶的纤维也越粗,吃起来口感实在不好。
为了一家的蔬菜,明霞还打算在附近的山地上,多收拾出点能种菜的空间。
她当时买的瓜果,全都是可以留种的品种,为得不就是将一块钱多的种子钱,不做一次性消耗,利用最大化。
同样的,那些已经有指头大小的青色小果子在生长的番茄,也是一样可以留种的。
有了这些种子,就算山上没有那么多土地给她种,培育出来的种苗,也能卖钱呀!
当然,留种的植物有好处,也有不利的地方,比如说成熟的果实卖给别人,别人也同样可以留种。
但是,权衡利弊,明霞还是选择能够留种的品种。
滚烫的粥逐渐变温,孩子们喝粥的度也变快了。从筒骨中熬出来的油脂渗透进米粒里,汤水也变得油汪汪。
肉中渗出的油香,比油泡子里的植物油诱人多了。即便米粥中,透着一股挥之不去的地瓜米的味道,也丝毫没有影响孩子们大口大口喝下它。
这个年代的猪肉,还不是几十年后市场上常见肉多味寡的大白猪。本地的家猪,在当地从古自今驯化而来,肉香更为浓郁。筒骨又是最适合熬汤的部位,骨髓里的油脂和熬酥的骨头,让这碗模样并不出彩的米粥,充满了令人心旷神怡,大脑释放愉悦信号的味道。
明霞看属于自己的米粥热气也少了,才放下剔了一半的黄瓜,端起竹筒,往嘴里舀了一勺粥。
唔……
物资丰富的时代,大概很难体会这一口粥带给她的幸福感吧!
温热细腻的口感,香气扑鼻而来,明霞微微眯起眼睛,她觉得自己被地瓜糊糊祸害了这么久的味蕾,在一瞬间复活了。
甭管上辈子吃过什么山珍海味,传承菜肴,绝顶美味,都比不上这口又软又香的糙米粥。
这一顿米粥值了。
明霞甚至觉得,这一份糙米粥的味道,就算再过五十年,她变成步履蹒跚的老太太,都会心心念念记住这一刻的幸福感受。
美好的食物,传递给人的美妙感受,真是任何的事情都无法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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