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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气苦:“这里草这么差,你们还在放牛羊,草根都刨吃干净了,明年你们的牛羊啥草都没得吃。”
牧民得意地摆弄着望远镜,漫不经心地说:“这牧场我们租下来了就是我们的了,明年没草转其他地方就是,用不着你操心。”
“目光应该放长远啊,人的眼睛为什么长在前面?”
两人对视一眼,笑得不亦乐乎:“为了数钱啊,快拿来吧!”
没法说了,我气得快哭了,掏出钱来哗啦一声扔在草地上,转身拖起死羊走了。我怕他们觉观测点,特别绕了一个大圈才从山背后回去。
我拖着死羊爬上半山,老远就看见亦风和格林冲下来接我,我哭倒在亦风怀里,抽抽噎噎地讲了经过,亦风安慰我说:“人安全回来就好,钱无所谓。如果遇不到人,那些钱又有什么用呢?”
“可他们也太欺负人了!”我大把抹着眼泪,“明明是公羊,硬说是怀孕的母羊。”
“你怎么知道是公羊?”
“我掰开腿看了的。”
“你还有心思去掰人家的腿?!”亦风且笑且叹,“要是你的处事经验有动物知识的一半多,就不会老受欺负了。”
我摇摇头:“我宁愿跟狼相处,狼比人简单多了。”
在草原上,我们最盼望的是遇到人,因为有人就可以买来食物,有人,我们那些没用的银行卡和钱就可以变得非常有用。但是我们也最害怕遇到人,每接触一个陌生人都是一场赌博,因为无论对格林而言,还是对我们而言,在这草原上,最危险的往往就是人。
第34章狼族的集结号
死羊的味儿很重,我把羊拖到离观测点百米之外的雪地上,任格林饱餐一顿。亦风嘱咐了几句,趁着天还没黑下山提水去了。
我独自坐在屋前看着格林吃羊,不由得担忧起来。我的望远镜给了牧民确实是个麻烦事情,以往距离远,狼山附近少有人来,观测点还算相对安全,可是一旦他们有了望远镜就很容易现我们的存在,甚至现格林。出于安全考虑,我把吃饱后的格林招进了小屋。
夕阳最后的光芒也淡去了,亦风才拎着水桶回到观测点,一进屋就愣住了:“啊!格林怎么在这儿?”
“我叫他进来的,怕人现……”
“可是……外面也有一只!”亦风说着,头根儿都竖了起来,“野狼?”
我心猛一跳,压低了嗓门:“哪儿?”
“死羊那儿……”亦风颤声回答,手直哆嗦,半桶水都抖了出来。
我拍拍亦风的肩膀,让他俯低,悄悄合上屋门,闩死。两人蹑手蹑脚地靠近窗边躲起来,屏住呼吸,攀着窗沿,露出半边脸向外望去。果然,好大一只狼,正在羊尸边狼吞虎咽。冬季的狼已换上厚重的皮毛,越显得雄壮。我当初看见盯梢的大狼也只是远观,还没有现在的距离近,单凭眼力我一时不敢确定这是否就是那大狼。
我轻轻缩回头来看看亦风,我们的目光同时投向了格林。格林的耳朵直立倾听,鼻子一耸一耸。亦风没回来的时候我就觉得格林的神情有点怪,还以为是他不习惯的缘故,现在想来他早已感受到同类的存在。让不让他出去与同类相认呢?我和亦风交换着眼神。
多日来的种种迹象在我脑中一一串联起来:冰河冻猪残骸旁边的狼足迹;回应格林的深夜狼嗥;本应足够格林吃上一个星期的大羊仅仅几天就啃得只剩皮骨,说不定杀羊后的晚上这狼就来造访过,替格林消灭了一半的羊。这样看,野狼一直就在这一带出没,对这小屋是轻车熟路极为放心了。而今我大老远拖了一只死羊回来,腐肉的味道吸引着野狼,以至于还未入夜,野狼就等不及出现了。如此看来,这死羊可真算为我们立了一功。又或者,这野狼是一路跟随牛羊群回来的?也许今天这只死羊原本是他盯上的菜,没想到被我捷足先登给端回来了。
不管怎样,我们在狼山上等了快两个月了,终于为格林找到了同伴,虽然只有一个,但总不枉我们苦候一场。在现在的草原上真要找到狼群恐怕也非易事,一定要把握住这个机会,让格林出去相认。我的心止不住咚咚狂跳,正要挪动身子向门边靠去,转念又想到一个问题:如果这狼夜晚就来吃过羊,那么经常在外过夜的格林很可能早与这只狼有过接触了,看格林此刻稳坐倾听却并不奇的神情,我更加坚定了这一猜测。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眼前的这只狼如此大胆地接近人类区域,又分吃格林的剩食,看样子境况也很艰难,且他是一匹独狼,格林跟着他会不会有危险?他还有没有别的同伴在一旁?还是再观察一下吧。
我使个眼色,和亦风轻手轻脚再次靠近窗边探出脑袋,但这次却吓了一大跳。大狼继续在狂吞海塞,但是却翻起狼眼,两道犀利的目光直逼窗户后面的我们——他知道我们在看他!我和亦风愣神片刻,既然已被现了而对方并未逃走,我们的精神反而放松了一些,情不自禁地沉浸在这种奇特的异类审视中。狼如果不想让人察觉,人还真不容易现他们,这狼敢明着现身吃东西就是一种放心的试探,至少他觉得我们无害。
他应该是匹老狼,焦枯的毛色在暮色中显得有点沧桑,他的狼尾低垂,一只耳朵直直地向着我们的方向,另一只却转向一旁轻微摆动。我悄悄摸向胸口,又猛然想起我的望远镜已经不在了,忙向亦风努努嘴示意把他身后的相机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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