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家族(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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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舅!”
“兄长!”
两声呼喊将他彻底惊醒。
“嗯!想好了?”
早在赵高假寐时,阎乐便已经在心中打了无数次腹稿,面对询问,他不再思索,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小婿听闻,北方胡人会用一种名为獒的犬类牧守羊群,想要袭击羊群的野狼常常会被獒击败,因此牧民的羊才得到幸免。
狼能吃羊,獒能驱狼,这是草原胡人口口相传的真理啊!
可是今天,有位姓胡的官吏对小婿说:‘獒在羊面前展现出了慵懒疲散的模样,因此羊虽然是柔弱的,不能避免被狼吃掉,但羊能够击败秩序散漫的獒。’
小婿不能判断这句话的真伪,因此想请求外舅您来甄别,像您这样智慧高于一般的人,肯定是知道真理与诡辩之间的区别!”
话音落下,殿内陷入沉寂。
赵成脸上的浅笑缓缓僵住,跪坐在桌案前的身子微微后倾,目光瞥向上。
他的兄长,赵高。
赵高脸色不改,唯有眉头蹙起,似乎在思索与考量。
“草原上的野狼与秦地的野狼并没有区别,它们聚而成群,横行荒野。
因为这个原因,羊群才会惧怕野狼。
而如果狼只有一只,羊却有数以千计,那哪怕绵羊再乖顺,它们头上的犄角也足以挑穿来犯者的胸膛。
这段话可以用在狼身上,同样也能用于獒,对吗?”
半晌,他才缓缓开口,目光直视自己的女婿。
“可是……”
可是羊终究是羊,孤狼只要将几只领头羊咬杀,羊群自然就不攻自破。
“没有可是!”
赵高直接出完打断,没让他说出接下来的话:“胡炜在为太祝令前,曾是王翦麾下司马,随着王翦卸甲归田,他便转换门庭,拜入老夫门下。”
一句话透露出来了两个要点。
其一:别看胡炜眼下是太祝令,可这家伙是个晓畅军事的老行伍,眼力与水准要远过你这个不通兵事的咸阳令。
其二:胡炜资质老。始皇二十三年(公元前224年)王翦出兵伐楚,两年后平定楚国,卸甲归田。也就是说,胡炜投效赵高迄今已十余年,能够给予信任。
阎乐没有说话。
他行礼一拜,头垂下,不再抬起。
“兄长,小心使得万年船……”
正此时,赵成悠悠开口:“章邯再不济,总有二三子愿意效死,您轻车直入,恐此獠见事不可为,便欲鱼死网破。”
“既是如此,老夫仅出城,于阵前宣旨褫夺其兵权,不入中军便是。”
“这……”
“怕甚?届时汝统率大军护我左右,便是章邯真有鱼死网破之心,也无鱼死网破之力。”
赵高嘴角上扬,脸上褶皱堆砌出一抹轻蔑的笑。
鱼会死,但网绝不会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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