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进山之路2(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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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他所在的这支逃难队伍毫无意识地就闯进了深山,误打误撞地钻进了距巫山不是很远的、这个星球上为数不多的尚未开过的原始蛮荒的湖北神农架原始森林里。
逐渐出现而且越来越多的遮天蔽日的参天大树让接下来的路途变得神秘莫测,扑朔迷离。
斑驳的阳光,厚厚的落叶与腐殖层,受到惊吓而四处逃窜的野鸡野兔、黄麂香獐以及一些从未见过的飞禽走兽,让他们意识到自己已经身处在某个莽荒的原始森林中了。
这时候,他们又开始担心在这里随时都会出现的狼虫虎豹以及传说中恐怖的红毛野人和山魈。
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动物频繁地在林间穿梭,层出不穷,防不胜防,让他们心惊胆跳。
但可能是距离原始森林的腹地尚远,加之逃难的队伍人多势众,动物也会受到惊吓避之不及躲入密林之中,所以他们刚开始并没有遇到多少危险。
刚开始时,就他们这一群逃难的队伍提心吊胆地往原始森林的深处小心地探索前行。
不久后,他们竟然每天都能在神农架原始森林里的那些动物趟出来的林间小道上,碰到一群又一群不是难民却又像是难民的人。
他们少则七八人,多则几十号人,一个紧跟着一个,相互之间的距离绝对不会过两米,紧紧衔接。
这些精瘦的汉子们,老少不一。
年纪大的五六十岁,而有的看起来就只是十三四岁的小男孩子,但是脸上都刻满岁月的风霜和生活的愁苦。
他们都敞衣露怀,袒胸露乳,土布衫上满是汗渍和盐斑。腿上则一律缠着绑腿,脚上穿着麻绳草鞋,头上盘着一圈黑色的毛巾,手持一个打杵子,背后一个背叉,背叉上则是重达上百斤甚至是几百斤的盐包。
这些人,就是从巫溪往庐陵县城贩卖私盐的盐背子们。
你高祖姥爷从小就知道在他的老家巫山县的隔壁,相距一百多里地的巫溪县,自古就盛产盐巴。
当然,他也曾经听说过背盐和贩盐的那些故事,知道那是一件很赚钱但是却见不得阳光的违法营生,却没有料到在逃难的黑暗森林路途中会亲自遇到。
他更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些背盐的队伍,给了他启,从而让他找到了生存下来的机会,甚至让他后来从一个难民成为了一个大地主。
浩子你是知道的,那时候的重庆还不是什么直辖市,而是属于四川省辖管的一个地区。
而大量产盐的大宁厂就在重庆的巫溪县城北边,那里自古就是中国中西部地区贩卖私盐的源头。
贩卖私盐是在每个朝代都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尤其是清朝末年。
当时的清政府也先后出台过许多的法律法规来禁止贩卖私盐。
比如说清朝就先后颁布了《豪强贩私律》、《武装贩私律》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贩卖私盐达到一定量时,一旦捕获,一律都是死罪。
凡豪强盐徒,聚众至十人以上,撑驾大船,张挂旗号,擅用兵仗响器,拒敌官兵,若杀人及伤三人以上者,比照强盗已行得财律,皆斩。为者,仍枭示众。为从者俱边卫充军。伤至二人以上者,为者依律处斩;下手之人,比照伤人律绞;不曾下手者,仍以为从论。
而且对于沿路各级盐官进行常态化的查缉,一旦现有失职的官员,或者是伙同盐贩子共同犯案的官员,《大清律例》明确规定:初犯笞四十,再犯笞五十,三犯杖六十,并留职役……其巡获私盐入已,不解官者,杖一百徒三年。
针对私盐贩卖的法规条例不可谓不全面,也不可谓不严厉。
但因为这些法规政策的不合理性,加上各个地方对盐巴的刚性需求,贩卖私盐的高额利润,所以贩卖私盐依然是屡禁不止。
历朝历代的私盐贩子往往组成人员复杂,人数众多。
“民以私贩为业者,十率五六”。
特别是清末时期的神农架地区一带,甚至出现过整个村子的人都在贩卖私盐的疯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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